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一个坏毛病——不到夜深人静躺到床上,就没有写东西的心思,我是说,写一些需要思考的东西,而不是完成工作或者作业之类。一联到网上,就开始不知所措,漫无目的地浏览,白白浪费好几个小时。其实看完这本《二十位人性的见证者》是上个星期的事了,只是一连几个晚上躺到床上都太累,就没动笔。
知道这本书是在去年暑假,在美术馆听台湾摄影家阮义忠讲座时提起,而他正是这本书的作者。当时也没想到能够买到,春节前后,一次无意逛季风书店时,却发现了此书,激动万分就买下了。喜欢摄影那么久,却对大师们及各种流派知之甚少,只是一个人盲目地拍,颇有一些惭愧,所以这就当作补课了。
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迷茫,书中介绍的是史上比较重要的二十位摄影家,太多的大师,太多不同的风格,太多不同的理念,听听哪个都有道理,简直让我觉得以后不知道该怎么拍照了。不过慢慢我意识到,并不是说是大师的理念就一定要吸取,在目前,我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拍摄习惯和取向,那就是人文纪实,所以看完之后一想,真正欣赏的还是那些早已如雷贯耳的纪实大师。
提到纪实摄影,自然不能不提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他的名字几乎等同于摄影本身。早在三年前美术馆办“法国三代摄影展”时,我就有幸看到过他的作品,后来也常常听到摄友们谈论他的“决定性瞬间”理论。他的相机有点石成金的功效,一些普通的生活场面,被他拍下来就成了永恒的经典。再次看到他的作品,仔细了解了他的拍摄方式,我反倒产生一个疑问:到底是记录生活中的精彩,还是生活因记录而精彩?而正如书上论述到的,布列松照片的技巧味太浓(看来我论文写多了,“论述”这个词都出来了,汗),而且他的照片中虽然人物的动作、表情都很饱满,但毕竟是旁观的角度,似乎少了点人情味。
所以就作品来说,我绝对欣赏布列松的照片,也很佩服他的手法,但却不打算去学(这么说好像有些自大,实际上,也是很难学的),他的技巧建立在对生活的预见上,等待照片所需要的元素自己聚拢,然后在一个正确的时间抓取下来。但我却并不太喜欢抓拍,不太喜欢这种对事件不加干扰,完全置身事外的方式,相比之下,比他早的一位大师:安德烈·柯特兹(André Kertéz)的照片我倒是更为欣赏。
虽然他的照片也是抓拍居多,但也有不少让我感觉是在拍摄对象有意识的情况下拍摄的,比如本书封面上的这张,就出自柯特兹之手,其中的拍摄对象就是直视镜头的——当然不排除他用长焦镜头的可能性,但我倾向于认为他用的是中焦——我想,或许在柯特兹拍摄时并不会与对象语言交流,但肯定会有眼神的交流,因为这种直视镜头的照片表现出一种信任,这正是我喜欢的风格——大概我是受到纪录片的影响吧,因为要拍好纪录片(除非是直接电影),最重要的就是与拍摄对象建立信任。
提到纪录片,我倒是突然想到,有一个人的摄影作品非常地像纪录片,他就是尤金·史密斯(W. Eugene Simth),他所做的报道摄影在我看来,那就是静态的纪录片。如果说前两位都是在用一张照片来讲故事,那么尤金·史密斯则是用一组照片来讲故事。之前也看过专门介绍他的一本小册子,提到他会用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去拍摄一个专题,这期间与拍摄对象同吃同住,直到消除彼此的界线,拍摄对象在镜头前不再躲闪或者伪装。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故事是他拍摄日本的一个村子村民因为附近化工厂废水而发生水银中毒进而都生了怪病的专题,他知道那里的水是受到污染的,还是与村民同吃同饮,后来还因为拍摄遭到化工厂的人的毒打以致差点瞎了一只眼睛,这些都没有使他放弃,所以他的这个专题才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我想,虽然我一直渴望冒险,但这样的勇气和毅力,恐怕我是没有的罢。
说到勇气,那么罗伯特·卡帕(Robert Capa)大概是最勇敢的摄影师之一,他几乎就是战地摄影师的代名词,拍摄过二战的各个战场,从西班牙内战到北非战场,甚至是中国的抗日战争。最后却在拍摄越战时误踩地雷,竟尸骨无存。他自己说过,“我认为战地记者比起军人来,能获得较多的酒、较多的女人、较好的收入以及较大的自由;然而就这场游戏而言,拥有选择立场的自由且被准许做个不受制裁的懦夫,却能叫一个战地记者备受折磨。战地记者的赌本:生命,是操在自己手中的。他可以押在选定的注上,也可以在最后一分钟把它收回口袋里。”——实际上,虽然在他的手记里多次说到他自己的恐惧,但他从来没有将赌本在最后一分钟从牌桌上抽回。
听起来他就像个传奇,而不是真实的,若不是之前看了他的二战摄影手记《失焦》,我恐怕会以为他是神,但《失焦》告诉我,他是人。所以在读到阮记叙他被炸死的那段,我就像听说一个认识的人去世了一样难过,哪怕这并不是我第一次知道卡帕的结局。
《失焦》中所记录的,与我的预期不同,并没有写太多拍摄技巧的问题,当然,对战争来说,很多情况下,恐怕“拍到”就是杰作了,比如他最负盛名的诺曼底登陆和一个士兵倒下等照片,全部都是虚糊的影像,但这不影响它们成为战地摄影中的经典作品,因为它们都是唯一的记录。《失焦》中更多的是他在战地的生活,以及他爱情故事,甚至他某个瞬间的胆怯的想法——当然也仅仅是一个想法。他语言幽默,充满豪情,又带有对世事的嘲讽。他时而流露出一些悲天悯人的情怀,而又把战争称为“游戏”,显示出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这个性格,怎么越说越像某人,打住)……
这次读《失焦》还有一个发现,原来经常听到摄友们说的“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这话原来少了一个关键的宾语,原文应该是“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炮火不够近”。是的,他一声都在追逐炮火,也正是炮火成就了他的名声。我想我也一度有过这种渴望,直到看了他的手记——他是反战的!他拍摄战争,是为了展示其残酷以警示后人,那么我又怎么能希望还有战争可以拍呢?No news is good news。
每次一本书看到快完的时候,我总是会很急迫,抓紧每个机会以便快点完成。这次也是这样。某日在一个车站等老妈,那是在非常宽的人行道上,我就几乎是站在路当中捧着书看,恰好看到的是戴安娜·阿勃斯(Diana Arbus),书中介绍的唯一一位女性。早在去年听人介绍而看了妮可·基德曼主演的电影《皮毛Fur》,就是关于这位女摄影家的——不过现在发现,电影原来只是借阿勃斯的皮毛讲了一个奇异的爱情故事而已,但是,有一件事电影倒是没有弄错,那就是她的名字,应该被读作“迪安”而不是“戴安娜”——当时还很喜欢这部电影,于是特意去搜了Diana Arbus,看到了她的作品——她恐怕是第一位被责为“不道德”的摄影家,因为她所拍摄的对象总是巨人、侏儒、畸形人等等,边缘中的边缘,无法被正常社会所接受。但我却被吸引住了,她的拍摄很简单,人物居中,直视镜头,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法,而正是这直视镜头的感觉,这些边缘人物竟愿意面对她这个正常人的镜头,这种信任是最为不容易的。但那时看到的文字介绍不多,所以她是如何获取信任的,我也不得而知。但是那天我站在人行道上,看到关于她的那段,虽然也不太多,却突然有种强烈的感受,几乎是共鸣!
阿勃斯生长在一个十分富有的美国犹太家庭里,和哥哥、妹妹三人,有各自的保姆带大,是娇生惯养的温室花朵。然而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却给她相当大的压力。阮的记叙中引述了她的话,提到“我觉得孩提时代就备受折磨的一件是:从来就不觉得有困境。我被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所肯定,而我所能感觉的也只是不真实而已”——当然我的家庭只能算中等水平,远不算富裕,但是从小到大,我确实没有经历过什么特别大的挫折,而且小时候老妈管得比较严,也几乎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所以我一直很羡慕经历丰富、身上有故事的人,然而也只能是羡慕——阿勃斯自己也说,“我想描写的是你,无法脱出自己的皮肤,而进入其他人的身躯;别人的悲剧是永远不可能成为你的”。阿勃斯拍摄畸形人,几乎是抱着崇敬的心情:“大多数的人都在惧怕将来会在有什么创伤的经验中生活过来,而畸形人与生俱来就带着创伤,他们已经通过了生命的考验,他们是贵族”,她与心目中的贵族为伍,却不能真正进入“贵族世界”,这种苦闷一再地折磨她,使她患上了严重的周期性抑郁症,最终以自杀来寻找解脱。她的死亡和她的摄影一样,令人惊骇。她是躺在澡盆里,以刀片割腕,让血染红了整池水,也染红了自己,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而那天站在人行道上,看到关于阿勃斯的这些文字,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那也是我有时自问的——HH同学即将论述证明从本质上来讲,AL和SH是一致的,那么为什么AL更为吸引我呢?正如阿勃斯一样,太过娇生惯养的她,好像故意要犯些禁忌来打破自己的家族遗传,她一步步投入黑暗世界,她在半夜里追踪巨人和侏儒,出没于下流社会,进出摇摇欲坠的小屋、妓院、变性人旅馆等,好像毫不害怕,但实际上,她总是恐惧的,她每天都在克服生命中的恐惧,恐怖的感觉变成了她的一帖治疗剂,用来解脱在温室长大的压力——或许我也是通对冒险的渴望来摆脱童年时对自己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