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东西我已经准备了大半年了,还是上个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没课没网,于是跟Ambering同学在大学城瞎逛,在一个卖旧书的小书店里偶然发现了这本发黄的、扉页残破的、找不到任何出版信息的原版福尔摩斯全集(偶真是慧眼识书啊),而且价钱也十分地不贵,于是一冲动就买下了,计划送给一个福迷朋友当作生日礼物。
说起来偶认识的福迷还真是不少,都在上海的,除了HH同学。本来也想过就近找一个福迷朋友送掉的,考察了大半年,觉得这样不能体现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最终还是决定邮寄给远在武汉的HH同学,因为我相信,对大多数福迷朋友来说,这只是一个人物,而对于HH同学,Holmes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小说人物,而是一种象征,正如AL之于我。
最近我一直说“物以类聚”的古话是有道理的,确实我能够与之谈得比较开心的朋友某种程度上都是与我相似的人,虽然HH同学从偶像到理想都与我的十分不同,但本质上我们是一致的,“Voilà,这就是两个水火不容的侦探的粉丝能够成为朋友的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辞辛苦把书寄到武汉去(不好意思,邮局是让偶爸代劳跑的)。
话说在那个残破的扉页上写的那几句简单的英文还是在寄之前一天睡下去又爬起来写的,我说我相信对他来说这本书的意义在收藏而不是在阅读,这已经是一种象征。当然用的都是简单的词汇,倒不完全是为学法语的HH同学考虑,而是偶一向比较讨厌背单词,就喜欢用常用的词(好像扯远了)。不过symbol这个词倒确实是考虑过一些的,只是真没想到HH会告诉我说看到这个词热泪盈眶。我并不想煽情的,实在是没想到他会因此想得那么多——难怪昨天他说他在就此事博,我以为就简单地叙事,结果到半夜他才说写完,我去一看,洋洋洒洒啊。其实原本是想借写此文的机会回顾一下偶与HH同学那么久却素未谋面的奇异友谊的,但又怕不小心写得太像某种“追思”的文章而显得太不吉利,而另一方面,他自己倒是提了一遍,所以就在这里链接一下吧,也省得我自己写一遍——It is a present, but the most important, it is a symbol
发现我今天这篇东西写得不伦不类,这半是严肃半是调侃的,看着就不爽,看来是在线写博的后果,还是不多说了,给大家看一下照片吧,寄出去之前拍的,终于可以发出来了。


PS书是让偶爸去帮我寄的,回家拿到单据,发现邮寄物品一栏赫然写着“字典”,把我给笑得,很想跟HH说一句,我到现在才知道我给你寄的是字典,不过就怕一说他一问,我就说出来了,就不dramatic了,哈哈。
最后,差点忘记了,预祝HH同学生日快乐。



